根据人事处《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七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商学院教授委员会暨学术委员会评议、党政联席会决议,拟推荐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顺序为: 余德建 张华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29日-5月31日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,联系人:刘老师,电话:8603。
商学院
2024年5月29日
根据人事处《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七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商学院教授委员会暨学术委员会评议、党政联席会决议,拟推荐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顺序为: 余德建 张华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29日-5月31日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,联系人:刘老师,电话:8603。
商学院
2024年5月29日